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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解读新的证券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三部法律修订案,分别是《公司法》、《证券法》、《个人所得税法》,这三部法律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证券法为资本市场预留了发展空间 。
    在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眼里,新证券法贯穿了两大关键词:规范、发展。他坚信,只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和落实好证券法与公司法,我国资本市场就一定会迎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尚福林表示,此次证券法修改工作总结了市场发展经验,同时也分析了市场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分析了市场发展所处的阶段,并根据市场今后发展的需要,对证券法进行了修改。在目前深入贯彻和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战略布置的改革关键时期,证券法的修订将为资本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尚福林认为,我国资本市场目前的特点是新兴加转轨。它是在经济转轨时期发展起来的,初期的制度设计由于受当初各种条件的约束,在基本制度的建设上有很多缺陷;在市场发展过程中,有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因此,在这个时候总结这方面的经验,修改证券法是非常恰当的。  
    尚福林强调,新修订的证券法全面总结了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实践,在深入分析资本市场运行规律和发展阶段性特点的基础上,按照发展资本市场需要,对有关法律制度作出了与时俱进的调整。本次修订不仅有利于促进形成科学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对加快资本市场发展、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与作用,对于促进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必将产生深远影响。尚福林指出,新修订的证券法为资本市场预留了发展空间,对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非常有利。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尚福林表示,中国证监会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和落实好证券法与公司法。尚福林强调,贯彻和落实证券法与公司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形成合力。
    评析:新的证券法的出台除了解决五大焦点问题外,更多的加大和强化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随着市场的发展,除了监管部门以及业界的经营机构外,现在很大的一部分就是广大的投资者。所以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在这次的制度建设方面,以及规定上都做了具体的规定。比如建立证券投资者的保护基金,比如证券投资公司要交一定的资金,另外还有国家通过其他的途径筹集资金。再有规定投资者的交易资金要由商业银行存管,要由第三者进行存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客户的证券和资金。同时在交收环节上规定侵犯交收的证券和资金,不得随意地挪用,也不受强制执行等等,像这些方面,都是加大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使广大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和证券投资,可以得到合法的收益,并且参与证券市场的发展,从而保证证券市场健康、稳定的向前发展。